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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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核定。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可以以本组织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作出没收10000元以上非法财物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