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