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法中习惯成为法律渊源的主要构成条件。
远古性( 1275 年《威斯敏斯特条例》: 1189 年已存在)、
合理性、
确定性(总体性质、所作用的人权、所作用的地点)、
强制性、
不间断性( 1189 年以来)
暂无解析
梅因认为,法律改进的方法不包括()。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卡拉布雷西所说的权利设定时的考量因素是()。
康德认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
与科斯一起被称为法律经济学开山鼻祖的是()。
《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最多,处刑最为严厉的犯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