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的红色单元上应加施有符合规定的“3C标识。”
错误
暂无解析
在进行车速表检测时,应在车速表指示40km/h时,维持10s~15s测取实际车速。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m;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商品混凝土水泥搅拌运输车和专用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30%。
GB7258—2012的全称为()。
罐体后部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