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应随身携带工作票,每次作业前必须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核对安全措施。
1、正确正确
暂无解析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离开时间超过4小时,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动火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四、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信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低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需办理电气一种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由发电部负责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3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当日交给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