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再次抽查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害的,并撤销其检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