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必须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气瓶的所有者均可以直接办理气瓶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