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在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实验过程暂时不使用的放射源不能随便放置,必须放在专门的防护区域内
对γ.χ射线的屏蔽可选用:()
当皮肤受到放射源微量污染时,可用肥皂(或EDTA-Na2肥皂)、软毛刷、温水洗刷,到降至污染控制水平以下为止;如果皮肤严重污染,应立即用肥皂、软毛刷清洗(切勿擦破皮肤),然后根据核素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去污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