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柽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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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根据()规定,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予赔偿。
并非所有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都是行政机关
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