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