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标记( )规定的,禁止充装。
B
暂无解析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将要充装的气瓶外表面有无()、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气瓶充装前称重为17kg,充装后称重为32kg,则充装量为15kg。
用烟火点试法鉴别余气时,火焰呈红色并发出"噗噗"轻度爆鸣声,则为可燃气体。
颜色标志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禁止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