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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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定公称工作压力5MPa以下为()气瓶。
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标记中的相一致。
气瓶充装后应检查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等严重缺陷
气瓶使用者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应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