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A
暂无解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物质的三种聚集状态是()、液态和固态。
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抽真空。
一般情况下,气瓶的公称容积12升(含12升)以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