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对证据的客观性的理解准确的有()。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自然人中可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