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最低的一级国家政权机构。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也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以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