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是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当选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市工商局以袁某在该市人大会议批评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为由,给予警告处分,这不侵犯袁某作为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联邦制国家中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说是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也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官员无隐私”,因此公务员不享有宪法中规定的隐私权。
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____、____、____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