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规定,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
A、安全责任制度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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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大内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应当至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0天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承担,法律另由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