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故。
学校事故在此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在时间和空间上有特定的范围 (在学校上学期间或学校所组织的活动中)。
暂无解析
根据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学校事故一般适用()。
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
1995年()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根据宪法和法律(包括教育法律)授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