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故。
学校事故在此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在时间和空间上有特定的范围 (在学校上学期间或学校所组织的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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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1995年()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教育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
教育法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