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主体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行使权利的承担义务,从而使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暂无解析
1947年,德国学者黑格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根据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学校事故一般适用()。
根据宪法和法律(包括教育法律)授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一般说来,教育法规的解释可以分为()两种。
《教育法》中“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方向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