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内容有:
⑴确立了当事人的辩论权
⑵辩论的具体内容极为广泛
⑶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具有多样性
⑷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暂无解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诉讼,由()。
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调解纠纷,当事人没申请的()。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以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可分为()。
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安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