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于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为什么?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为什么?
(1)不存在;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适用;存在行政合同关系,能够经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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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是指()
行政补偿的产生是因为()。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
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