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行为必然造成危害结果。
错误
暂无解析
行为人为了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转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以其实施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为准,而不是以侦查、控诉、审判时是否精神正常为标准。
对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所审理的犯罪,其实体法的适用根据是国刑法,而不是国际条约。
我国立法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委任行政机关制定刑法规。
香港、澳门、地区刑法仅适用于当地,不具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