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理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没有任何意义。()
错误
暂无解析
犯罪客体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刑法的效力范围就是指刑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
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