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以CFRlanded条件成交了一笔生意,按国际惯例,这批货物在目的港的缺货费用,驳船费用应由()承担。
B
暂无解析
金融外汇与银行结算不属于外贸跟单员的知识范围,因此外贸跟单员不需要掌握这方面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不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我某公司以信用证付款方式出口一批货物,提单期为7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5日。《UCP500》规定,受益人向银行交单的最迟日期是8月5日。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