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配电设备()作业前,应断开可能送电到待作业设备、配电各侧的所有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
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应使用()V及以下电动工具,否则应使用带绝缘外壳的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
20、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线路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保持(C)m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应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