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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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任何只求某种单一的执法效果而忽视甚至牺牲其他效果的观念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国家立法机关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指挥调度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执法为民是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