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地军事禁区内采取的防护措施不足以保证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或者陆地军事禁区内的军事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共同划定陆地军事禁区范围的同时,可以在禁区外围共同划定安全控制范围,并在其外沿设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七条)
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思想指人的()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有关军事机关和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监督、检查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
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当地群众可以照常生产、生活,但是不得进行以及其他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