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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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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因此,乙公司可以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A项错误。

B选项,《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为一般保证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B项正确。

C、D选项,《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债权人与债务人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方式,因此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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