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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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5名初中生辍学,家长听之任之,镇政府对家长...送子女返校读书,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机构及其权限的清代会典是
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作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讼,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谋反大逆,子孙不孝,为同居所侵侮,必须自陈者所,诸致仕得代官,不得已与齐民讼,许其亲属家人代诉,所司毋侵挠之。诸妇辄代男子告辩争讼者,禁之,若亲寡居,及虽有子男,为他故所妨,事须争讼者,不在禁例。
(1).元朝诉讼代理适用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2).元朝禁止哪些人代理诉讼?有何例外?
(3).如何评价元朝诉讼代理制度?
法律不是万能的,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