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解释
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中南海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三个文献。 《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它规定了新中国各类方针政策的总原则。
政治上,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经济上,规定实行公私兼顾、城乡互补、内外交流的政策;文化上,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 《共同纲领》对新中国建设指明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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