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证产品的产品名称、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包括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组成员及观察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