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发盘,经过还盘后,则该项发盘()。
A、失效A
暂无解析
对于货物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合同中如没有明确的规定,按惯例,其做法是()。
CIF和CFR两种贸易术语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我国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舶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INCOTEMS2000》C组贸易术语与其它各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