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可以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离开时间超过4小时,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班成员未签字确认,即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任何情况下,工作负责人一人能带1张工作票,在工作开始后要始终在现场监护,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短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由发电部负责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3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