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在教学中该如何恰当的运用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师通过展示的实物、教具等,指导学生通过观察获得感性认识的方法。运用该法可以激以学生的兴趣,集中注意力,而且能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缩短学生掌握数学知识的过程,提高教学效果。恰当运用演示法要注意如下几点:(1)要根据教学要求、教材性质和学生认知规律选用教具,做到演示目的明确,重点突出;(2)教具的设计要科学,使用时机要恰当。教具设计要符合差异律、组合律和活动律的要求,大小、色彩以及安放的位置都要适宜,使学生对观察对象获得完善的感知,教具演示要到使用时才展示,以免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和削弱新鲜感。(3)演示教具要突出对象的本质特征或发展过程。运用直观教具要选择各类典型事例,提示对象的数量关系或几何特征;教具演示还稍大有目的在引导学生观察事物的变化过程,使学生获得清晰、准确有表象。(4)演示要配合适当的讲解或谈话。演示与讲解或谈话结合,可以提高观察的效果,演示前应向学生提出具体的目的和要求,说明观察的方法;演示中,教师要用明确的指导语,指引其观察的方向,尤其对某些不歇脚观察至的重要部分,要加以引导,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事物的本质特征上,预防非本质特征的影响;演示后,要求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说明观察的结果。同时结合讲解,把观察到的现象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逐步上升为理性认识。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