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和多数其他国家的频率分配中,业余业务在430-440MHz频段中作为次要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这个频段中我国分配的主要业务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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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MHz业余频段中留给业余卫星通信使用,话音及其他通信方式不应占用的频率段为:()
负责受理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申请的机构为:()
无线电管制是指在下列范围内依法采取的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强制性管理:
俗称的0.7米业余波段的频率范围以及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使用状态分别为:
A类业余无线电台允许发射的发射频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