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孙中山的权能分治学说。
答:孙中山提出把国家权力分为“政权”和“治权”。“政权”指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治权”指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国。他认为,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应把“政权” 交给人民管理, 但又认为人民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应由有能力的人来组成政府,治理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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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累积投票制的含义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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