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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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除紧急事故外,影响用户用气的停气与降压作业应提前()以上通知用户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