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机构遵循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强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成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安徽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