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包括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组成员及观察员。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后,办理工商登记。
申请人应当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