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当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生产条件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不需交接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
严禁从溜井上口注水处理溜井堵塞,事故处理人员应从下部进入溜井。
为保证边坡安全,采场内的高陡坡应每月检查一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