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客运索道,不包括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销售、租赁、进口特种设备等经营行为无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对特种设备销售和进口单位一般仅安排针对投诉举报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