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某个人独资企业是查帐征收户,2003年其生产经营收入50万元,实现应纳税所得10万元,投资者以4万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这笔捐赠额可以据实扣除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额减去20%的费用
张教授七月份在某大学就环保问题进行演讲,获演讲费3000元;同时,他又为一家企业从事税收咨询活动,获得咨询费5000元,则张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1240元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