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标志牌由负责设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九条)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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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地军事禁区内采取的防护措施不足以保证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或者陆地军事禁区内的军事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共同划定陆地军事禁区范围的同时,可以在禁区外围共同划定安全控制范围,并在其外沿设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七条)
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安全警戒标志设置地点,由军事禁区管理单位和当地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七条)
陆地和水域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范围,由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划定,或者由军区和划定。()(《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条)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军事设施改作民用的,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批准。()(《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