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