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