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试卷库  > 职业资格  > 从业资格考试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民法  > 公民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试题预览

公民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A、河南
B、北京
C、河南和北京共同
D、某甲任意选择的住所地
查看答案
收藏
纠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钱某失踪已满5年,其配偶、父母、子女和钱某所在单位领导经研究一致同意申请宣告其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其()向人民法院提出该申请。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某丙,其后某丙死亡。一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经通信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依照法律规定,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的原婚姻关系()。

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热门试题 更多>
试题分类: 综合能力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练习次数:1次
试题分类: 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练习次数:12次
相关题库 更多>
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