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试卷库  > 职业资格  > 从业资格考试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民法  > 公民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试题预览

公民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A、河南
B、北京
C、河南和北京共同
D、某甲任意选择的住所地
查看答案
收藏
纠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下列关于一级航行通告A)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电化学腐蚀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下述对机场灯光的使用方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如果既用于航路飞行又用于机场区域飞行的导航设施发生故障不能工作,那么发布一级航行通告时,航行通告限定行中的“影响范围”栏中应填写

热门试题 更多>
试题分类: 管理会计(一)
练习次数:1次
试题分类: 会计制度设计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基础会计学
练习次数:1次
试题分类: 会计制度设计
练习次数:0次
试题分类: 会计制度设计
练习次数:4次
相关题库 更多>
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