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货车和挂车除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汽车外,应按规定查验车身反光标志。
注册登记查验时,检查机动车号牌板(架):前号牌板(架)应设于前面中部或左侧,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中部或右侧,号牌板(架)应能安装符合GA36-2007要求的机动车号牌。
罐体后部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
车辆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二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