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几个质数的乘机为770,则这几个质数的和为()
E
770=7*110=7*11*10=7*11*5*2
所以7,11,5,2为770的质数之乘。质数和=7+11+5+2=25,所以答案选E
设函数f(x)可导,且f(x)f'(x)>0,则()。
若函数,x>0在x=0连续,则()。
设A,B为随机事件,若0
某公司进行办公室装修,若甲乙两个装修公司合做,需10周完成,工时费为100万甲公司单独做6周后由乙公司接着做18周完成,工时费为96万元,甲公司每周的工时()
设为n维单位列向量,E为n维单位矩阵,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