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个人魅力型统治的常规化的几种情形。
(1) 把领袖地位从个人变成一种世俗社会职位,这样势必会造成将来继承这一职位的人自然地具有了“卡里斯马”领袖的合法权力,从而丧失原意所特指个人人格魅力的合法权力;
(2) 以神意选择新领袖,使新领袖的合法性实际上来自选择技术的合法性。这也是一种与“卡里斯马”本意对立的,含有法制化意味的形式;
(3) 领袖将权力传给子女或指定无血缘关系的继承人,这样必将造成“卡里斯马”型向传统型统治的转化;
(4) 由信徒们荐贤举能,这样必然导致向现代民主选举方式的趋近,长此以往势必引起“卡里斯马”人治形式的解体,逐渐演变为法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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