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参加工作?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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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 )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电力电缆沟(槽)开挖深度达到()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其方法不可采用( )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m。